关于《湛江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湛江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草拟了《湛江市产业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针对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产业创新中心是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行业创新发展为目的,集产业布局研究、成果转化、招商引资、企业孵化为一体的“体系化、任务型、市场化、开放式”综合性产业创新平台。通过制定产业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运营保障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资金支持范围及管理使用、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共五章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提出制定办法背景和意义,解释了产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运营保障资金的定义;
(二)第二章“职责分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其中市科技局统筹指导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年度预算及其管理使用,市财政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论证后提报的创新中心运营保障资金方案进行审核,创新中心业务主管部门对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提报的运营保障资金方案进行论证,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负责编制运营保障资金年度预算及决算报业务主管部门;
(三)第三章“资金支持范围及管理使用”。对资金支持范围、管理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资金主要支持前期建设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资金的执行情况、绩效评估、违规危机处理、监督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五)第五章“附则”。对资金办法的有效期、实施日期进行了明确,相关事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