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湛江市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年湛江市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2022年湛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湛委办〔2022〕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获得信贷营商环境,提高企业信贷获得率和融资便利度,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再对标、再倒逼、再细化、再规范”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获得信贷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即到2022年底,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总体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达250亿元以上。推动法人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粤信融”、“中小融”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总额较2021年增长30%。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余额达2.2亿元以上,政银担项目担保余额达到8亿元。新增上市公司1家,本地股票市场融资规模达到5亿元,动态纳入上市后备库企业100家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法人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无还本续贷余额增长,为重点培育外贸企业提供优惠信贷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不断扩大“银税互动”信贷产品规模,实现“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的占比增长。深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不少于10场融资对接和政策宣传活动;提升“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三大融资平台融资金额。对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且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落实省政策给予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推动设立线下“湛江市首贷服务中心”,支持银行机构在主要服务网点设立“首贷服务专窗”,同步上线“湛融码”线上扫码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银行机构】
(二)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做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基础业务和政采贷业务。鼓励银行机构依托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落实省政策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责任单位:湛江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各银行机构】
(三)提升辖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探索部署企业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标准收发器,推动人民币跨境收付持续增长。【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四)健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势,扩大政银担贷款风险补偿金适用对象范围和业务规模,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推动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对符合续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应急资金。【牵头单位:市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公司,各银行机构】
(五)推动非银行信息对接。协调推进水电气、公积金、社保信息等政务数据向“中小融”、“粤信融”、“信易贷”平台报送。【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湛江供电局、湛江粤海水务集团、湛江新奥燃气公司,各银行机构】
(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建立各部门服务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中涉及的社保、税务、土地等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结。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培训。推广应用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强化与证券交易所、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证券机构等对接合作,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鼓励企业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契机申报上市。落实《湛江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对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90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债券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牵头单位:市金融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各银行机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联络员,联络员为具体业务负责同志。请各单位于9月16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至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邮箱:zjsjrj_jrfzk@zhanjiang.gov.cn)。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项指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报《湛江市金融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任务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台账》报送至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邮箱。
(三)深化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工作,营造优化企业获得信贷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湛江市金融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任务台账》
2.联络员信息表
关于印发《2022年湛江市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