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意见
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湛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保险品种和保费补贴、参保对象,保险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设施农业、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全面优化理赔服务,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积极构建湛江特色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险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实施意见》把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范围从国家种粮大县扩大至所有县,将油茶保险纳入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范围。为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将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单列,并新增咸水、咸淡水养殖险种,保险险种增加至36个。此外,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办地方特色险种,省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进一步满足种植养殖业新型农林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参保需求。
同时,明确了承保机构的遴选要求。其中,按照种植业险种与养殖业险种、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与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新增险种与传统险种、高风险险种与低风险险种、不同地域混合梯次搭配的原则,将种植险和养殖险优化形成5个包组进行招标,共遴选5家承保机构,鼓励适度竞争,保障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陈荔雅 麦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