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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6期政府公报(总第74期)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年第6期政府公报(总第74期)

时间:2021-04-23 22:54: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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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部门文件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

  (湛医保〔2021〕13号) 1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湛建房〔2021〕8号) 13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函

  (湛商务〔2021〕38号) 19

  关于印发《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方案》的通知

  (湛医保〔2021〕19号) 29

  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湛教〔2021〕3号) 52

  湛部规2021—3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

  湛医保〔2021〕1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精神,为了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特病种范围

  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规定,将省确定的52种门特病种全部纳入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我市原有的肝硬化(代偿期)、躁狂症、慢性肾小球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放射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等5种门特病种继续保障。原门特病种“白血病”纳入病种“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具体门特病种范围见附件1)

  二、门特病种起付标准

  门特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三、门特病种支付比例

  门特病种在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为:

  (一)职工医保门特病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同类医院住院支付比例。

  (二)居民医保门特病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在三类、二类、一类(含一类以下)分别为60%、70%、80%。

  (三)在门特病种支付限额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年度累计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后,门特病种支付比例按照大病保险政策执行。

  四、门特病种支付限额

  门特病种支付限额可以在基本医疗或(和)大病保险中累计使用,分为按年度支付限额,按次支付限额和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限额等三类。(具体限额见附件1)

  五、备案管理

  (一)门特病种实行备案管理。参保人员申请门特病种时,负责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须按照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纸质申请资料保存备查。

  (二) 开展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五县(市)人民医院。(见附件2)

  (三)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按本通知规定的限额和支付比例享受待遇。

  (四)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同时享有多个年限额门特病种的,以其中年限额最高的一个病种作为年度限额标准。

  (五)门特病种支付金额纳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六)参保人员门特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或)大病保险支付后,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七)门特病种准入标准和待遇享受有效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符合“白内障(门诊手术)”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开展该病种诊疗服务的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六、资格审核

  (一)提交申请。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或既往化验单(含手机APP的电子化验单)、诊断书等检查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向专科接诊医生(中级职称以上医师)提出办理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经接诊医生诊断,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所在科室复核;不符合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生不得填写申请表。

  (二)科室复核。接诊医生所在科室的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复核(科室无副主任或以上医师的,可由其上级主管医师复核),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科室提交医院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审核确认。医院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应对科室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予以确认,确认时间即为该参保人门特病种待遇享受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资料存档。定点医疗机构须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保存备查。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纸质申请资料保存10年;扫描件资料保存20年。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五)领取手册。参保人员门特病种资格审核通过后,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大一寸相片,到所属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门诊特定病种手册》。

  七、就医管理

  (一)门特病种实行定点门诊制度。参保人员可选定1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4)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病种就诊定点就医医院(以下简称“门特定点就医医院”),由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一并录入系统,凭《门诊特定病种手册》到门特定点就医医院进行门特病种检查治疗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门特定点就医医院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病种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负担。

  (二)参保人员门特病种检查、治疗的医疗费用,须与其申办的门特病种相符,与申办的门特病种不相符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己负担。

  (三)参保人员选定门特定点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在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工作地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范围变动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定点就医医院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四)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相应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续期。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本通知“资格审核”规定办理。续期有效期自前一有效期满后当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参保人员在相应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有效期满前未办理续期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门特病种待遇认定。门特病种待遇享受有效期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认定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五)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单次处方原则上用药量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特病种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八、管理监督

  (一)明确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医保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等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参保人员门特病种待遇认定,不得通过串换药品、串通参保人员伪造病历和检查资料等违规、违法行为骗取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保人员利用虚假资料违规骗取门特病种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基金监管。各级医保部门应加强对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使用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参保人员门特病种待遇以及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动合理诊疗和科学施治。

  定点医疗机构经医保部门查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其发生的相应门特病种医疗和购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向当地医疗机构追回。

  (三)加强稽核。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工作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行为进行稽核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门特病种待遇认定资料以及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等,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理,并终止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办理的相关参保人员门特病种待遇认定信息。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待遇标准

  2.湛江市开展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

  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此略

  4.湛江市符合条件的门特病种定点机构一览表

  5.变更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医院申请表,此略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待遇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

职工

居民

职工

居民

1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参照医院

住院支付

比例

(不设起付线标准)

在三类、二类、一类(含一类以下)医院门特病种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80%(不设起付标准)

6000/年

5000/年

2

高血压病

6000/年

5000/年

3

冠心病

6000/年

5000/年

4

慢性心功能不全

6000/年

5000/年

5

肝硬化(失代偿期)

10000/年

8000/年

6

肝硬化(代偿期)

6000/年

5000/年

7

慢性乙型肝炎

6000/年

5000/年

8

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

6000/年

5000/年

9

慢性肾功能不全

(非透析治疗)

6000/年

5000/年

10

肾脏移植术后

抗排异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11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

抗排异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12

糖尿病

6000/年

5000/年

13

类风湿关节炎

4000/年

3200/年

14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6000/年

5000/年

15

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1.2万/年

1万/年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

6000/年

5000/年

17

血友病

6万/年

5万/年

18

帕金森病

6000/年

5000/年

19

癫痫

4000/年

3200/年

2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6000/年

5000/年

21

艾滋病

6000/年

5000/年

22

活动性肺结核

4000/年

3200/年

23

耐多药肺结核

10000/年

8000/年

24

系统性红斑狼疮

4000/年

3200/年

25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26

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27

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28

肺动脉高压

8万/年

6.4万/年

29

支气管哮喘

4000/年

3200/年

30

骨髓纤维化

8万/年

6.4万/年

31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8万/年

6.4万/年

32

C型尼曼匹克病

8万/年

6.4万/年

33

肢端肥大症

8万/年

6.4万/年

34

多发性硬化

8万/年

6.4万/年

35

强直性脊柱炎

4000/年

3200/年

36

银屑病

4000/年

3200/年

37

克罗恩病

4000/年

3200/年

38

溃疡性结肠炎

4000/年

3200/年

39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10000/年

8000/年

40

糖尿病黄斑水肿

10000/年

8000/年

41

脉络膜新生血管

10000/年

8000/年

42

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

黄斑水肿

10000/年

8000/年

43

精神分裂症

6000/年

5000/年

44

分裂情感性障碍

6000/年

5000/年

45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

6000/年

5000/年

46

双相(情感)障碍

6000/年

5000/年

47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6000/年

5000/年

48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6000/年

5000/年

49

躁狂症

6000/年

5000/年

50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51

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52

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

12万/年

10万/年

53

恶性肿瘤(放疗)

2万/年

1.6万/年

54

慢性肾小球肾炎

4000/年

3200/年

55

甲状腺功能亢进(放射治疗)

600/年

500/年

56

白内障(门诊手术)

4000/次

3000/次

57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2

  湛江市开展门特病种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1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3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

5

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6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7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

8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9

遂溪县人民医院

10

吴川市人民医院

11

廉江市人民医院

12

雷州市人民医院

13

徐闻县人民医院



  附件4

湛江市符合条件的门特定点机构一览表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级别

1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医院

2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

三级医院

3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三级医院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

三级医院

5

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6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7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8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9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

二级医院

10

湛江滨海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医院

11

湛江南粤医院

二级医院

12

湛江岭南医院

二级医院

13

湛江开发区仁瑞医院

二级医院

14

湛江好好医院

二级医院

15

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卫生院(坡头区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16

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医院

17

湛江奥理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医院

18

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级医院

19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20

湛江骨科医院

二级医院

21

湛江市结核病防治所

二级医院

22

湛江霞山好好医院

一级医院

23

湛江麻章甲状腺专科医院

一级医院

24

广东省国营湖光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25

湛江市赤坎区中医医院

一级医院

26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

一级医院

27

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院

一级医院

28

湛江市港区人民医院

一级医院

29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级以下医院

30

雷州仁康医院

二级医院

31

雷州康宁医院(普通合伙)

二级医院

32

雷州市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33

广东省湛江农垦第二医院

二级医院

34

雷州市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35

雷州陈氏眼科医院

一级医院

36

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医院

一级医院

37

广东省火炬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38

广东省幸福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39

湛江农垦东方红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40

湛江农垦金星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41

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医院

一级医院

42

雷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级医院

43

雷州市疾控中心

一级医院

44

雷州市慢性病防治站

一级医院

45

廉江市中医院

二级医院

46

廉江仁徤医院

二级医院

47

廉江康福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医院

48

廉江市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49

廉江合力医院

一级医院

50

廉江阳光之家血液透析中心

一级医院

51

广东省红湖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2

广东省黎明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3

广东长山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4

广东省东升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5

广东省红江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6

广东晨光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57

廉江横山惠民医院

一级医院

58

廉江金山泰华医院

一级医院

59

廉江青平华仁医院

一级医院

60

廉江内分泌专科医院

一级医院

61

廉江市廉城医院

一级医院

62

遂溪县中医院

二级医院

63

遂溪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64

湛江阳爱精神病医院

二级医院

65

遂溪三鹤血液透析中心

一级医院

66

遂溪养可肾析血液透析中心

一级医院

67

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医院

一级医院

68

遂溪县慢性病防治站

一级医院

69

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原医院

一级医院

70

遂溪方济医院

一级医院

71

遂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级医院

72

湛江西南医院

二级医院

73

吴川市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74

吴川网雨大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二级医院

75

吴川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级医院

76

吴川三鹤血液透析中心

一级医院

77

吴川致宁血液透析中心

一级医院

78

吴川市疾控中心(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级医院

79

南华卫生院

一级医院

80

吴川市康复医院

一级医院

81

徐闻县妇幼保健医院

二级医院

82

徐闻县中医医院

二级医院

83

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84

徐闻县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

85

广东省国营南华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86

广东省国营红星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87

广东省国营友好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88

广东省国营五一农场医院

一级医院

89

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勇士医院

一级医院

90

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医院

一级医院

91

徐闻县疾控中心

一级医院

92

徐城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说明:1.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对应的门特病种另行公布。

  2.办理资格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协助参保人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可以治疗

  对应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部规2021—6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湛建房〔2021〕8号

  市金融工作局、湛江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奋勇高新区规划与开发建设局,湛江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预售款的存入、使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包括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

  第四条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各县(市、区)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房地产交易机构负责开展本区域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具体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房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款专用账户内的款项,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后,在符合规定的留存比例条件下(详见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划拨该项目在取得预售证前支付的工程款、法定税费等资金。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并在商品房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手续。监管机构、监管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开发企业三方应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个预售许可证原则上对应一个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七条  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监管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选定的监管银行及开立的预售款专用账户名称、账号;

  (三)与监管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并根据用款计划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计划应按照取得预售许可、主体工程完成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三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在每个节点留存不低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保底资金留存额度。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办理首次登记后,持下列资料到监管机构申请解除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一)申请书原件;

  (二)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

  监管机构核实后,出具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解除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解除证明向监管银行办理解除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第三章 预售款的存入、使用

  第十条 预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交款收据。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企业与预购人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不得以现金的方式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应要求预购人以银行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直接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网上联机打印《湛江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交给预购人后,由预购人将购房款直接转入预售款专用账户;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购人开具收据或发票;发生退款的,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预购人的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  采取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购房贷款直接划入相应的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款专用账户的资金按累计进账总金额的10%作为保底资金留存;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后,按累计进账总金额的5%作为保底资金留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按累计进账总金额的2%作为保底资金留存。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拨付使用预售款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应向监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监管银行对账单原件(需经银行盖章);

  (三)预售款拨付记录累计表原件;

  (四)用款单位申请原件。

  (五)用于支付工程款的,由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款项的,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用于法定税费的提供税务部门的发票等凭证;其他能够证明法定用途需要资金的资料。

  第十五条  监管机构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款申请后,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同意使用预售款的,监管机构出具《商品房预售款专户资金拨付批准书》,监管银行按批准书核准数额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办理完毕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拨款回执送监管机构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监管机构应当对预售款专用账户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定期对工程进度情况和销售情况进行现场巡检。

  第十七条  监管银行应派专人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管理,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准确、实时上传数据。并按监管机构要求实时报送专用账户出入账情况。如发生监管资金被查封、冻结的情形,监管银行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书面通报具体情况。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处期间,监管机构应暂停核准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已核准尚未拨付的,应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暂停预售款专用账户的资金拨付。

  (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停工的;

  (二)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三)收款单位营业范围与申请用款用途不符的;

  (四)未将预售款全部转入专用账户的;

  (五)专用账户扣除用款后账户余额少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保底资金留存额度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审核标准材料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应当暂停拨付的其他情形。

  上述有关行为消除后,监管机构应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恢复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的正常拨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款收存、使用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监管机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监管银行未经监管机构核准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预售款或截留、挪用商品房预售款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和追回流失款,给预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或采取其他方式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部规2021—7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的函

  湛商务〔202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湛江海关:

  为全面提升湛江综合保税区产业承载力和竞争力,规范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推动湛江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已经湛江综合保税区筹备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此函。

  附件:1.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

  2.湛江综合保税区筹备建设委员会议纪要〔2021〕1号


  湛江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

  遴选评审办法(试行)

  为全面提升湛江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产业承载力和竞争力,规范综保区招商项目准入管理,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湛江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20〕173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印送《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2021年版)》的函(署贸发〔2021〕36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拟在综保区内投资并有用地需求或租赁厂房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仓储和保税服务类项目。

  二、入区基本条件

  (一)项目引进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湛江综保区总体规划、临港产业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

  (二)选址入综保区的项目的实施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在综保区内注册、独立核算、统计和纳税。

  (三)拟选址入综保区的用地项目,须提供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拟定建设内容、规模、平面设计图、建设进度安排等资料。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承租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重大投资项目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建设周期。

  (四)拟选址入综保区用地项目需分期供地的,在上一期项目完成投资且产能达到协议约定后,启动后续项目供地;上一期项目未在约定期限内建成投产的,原则上取消后续项目供地。

  (五)项目投资主体或主要投资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投资主体、变更项目等不良行为。

  三、优先引入项目

  优先准入项目除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入。

  (一)投资主体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行业领军企业、上市企业。

  (二)投资主体是国家级品牌企业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是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

  (四)其他对湛江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能够促进保税区“五大中心”建设的项目。

  四、禁止引入项目

  (一)落后产能、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

  (二)最新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规定禁止准入的项目。

  (三)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

  (四)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生产加工型项目,不适用综保区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宜入区的项目。

  (五)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

  五、项目评审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湛江综合保税区招商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招商项目的评审领导工作。组长由综保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海关、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科技、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商务、投资促进、市场监管、工信、住建、湛江港集团、霞山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单位或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建立定期评审机制,原则上每半个月集中组织一次评审会议,由评审领导小组对拟用地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如遇重大项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集中评审。

  (二)审定内容

  评审领导小组从企业类型、产业导向、品牌影响、产值预测、投资强度、产业关联度、技术水平、税收贡献、进出口值、用地规模、能耗水平、环境影响等指标对拟进入的项目进行评估。

  (三)审定程序

  进入综保区的项目应当经过审定后方可入区,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由项目投资方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资料,包括:(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项目基本情况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投资方简介、投资规模、用地规模、产值预测、税收预测);(3)项目可行性报告;(4)投资方的经营状况及发展状况;(5)投资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项目评审(1)初审。由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投资方基本情况及项目资料进行前期审查。(2)会审。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召开评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进行项目会审。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投资方向评审领导小组做有关投资的专题说明。对于需要实地考察论证的项目,由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考察论证。会审通过的项目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书》报综保区管理机构批准。(3)公示。综保区管理机构将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出具项目入区确认书。综保区管理机构根据评审领导小组意见和公示情况,批准项目入区,出具《项目入区确认书》并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协议)。

  六、项目跟进服务

  (一)对经遴选评审引入的投资项目,综保区管理机构建立事前会商辅导制度,设立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为项目投资审批、供地、报建等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经遴选评审引入项目的土地供应,必须在用地出让方案中明确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的内容,由综保区管理机构与土地竞得人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内容包括遴选评审引入时项目方承诺的项目内容、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贡献、节能环保以及股权变更约束、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监管责任等相关条款。

  (三)通过遴选评审引入的项目,投资主体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投资产业和投资内容等,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调整的,须重新提请进行评审。

  (四)通过遴选评审引入的项目,在项目投产之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运营的,可以申请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事项按程序报综保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项目退出机制

  为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项目退出条款应当列入《项目投资合同/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没有达到合同或协议约定要求的项目,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退出。项目退出工作,由综保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八、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由湛江综保区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2

  图片1.png图片2.png图片3.png图片4.png图片5.png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部规2021—4


  关于印发《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方案》的通知

  湛医保〔2021〕19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农垦卫生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的文件要求:“对于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二、实施说明

  (一)列入此次儿科加收政策方案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350项,加价幅度为20%(详见附件2)。

  附件2中所列项目加价后的价格为我市二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该项目的最高限价,经卫健部门评定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可按二级甲等最高限价上下浮动,浮动幅度按《关于湛江市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6〕82号)文执行。

  (二)六岁(含)以下儿童是指六周岁以下(72个月,含生日当天,即年龄小于等于6岁);住院期间儿童跨六岁年龄段,相关收费以住院发生费用时的日期为准。

  (三)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将加收政策落实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加收政策仅限于六岁(含)以下的儿童。

  (二)请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三)此次实施儿科加收政策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即附件2所含项目, 应设显著标识, 在收费编码后加“-*”予以区分, 便于检索汇总。

  四、实施时间

  本次调价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具体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

  附件:1.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方案

  2.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实行加收2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的要求,充分调动儿科医护人员积极性,体现儿科技术劳务价值,将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的部分项目进行价格调整。现拟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7〕61号)要求:对于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本次调整项目范围是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项目(具体见附表1、2)。本次价格调整属政策性调整,技术难度高的项目价格应比技术难度低的项目价格高,且保持一定比例关系。

  (二)统筹兼顾原则。本次价格调整政策应兼顾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患儿家庭、医保基金多方因素。一方面,通过价格调整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扶持儿科发展;另一方面,兼顾患儿家庭负担、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三)比价合理原则。结合我市实际,保持与省内周边其他市之间的合理比价。

  三、实施范围

  (一)此次调整的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对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现行价格。(具体项目见附表1、2)。

  (二)六岁(含)以下儿童是指六周岁以下(72个月,含生日当天,即年龄小于等于6岁);住院期间儿童跨六岁年龄段,相关收费以住院发生费用时的日期为准。

  四、价格调整方案

  此次抽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样本医院,对比全省各地级市落实儿科加价调整政策、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结合《广东省医改办关于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价格补偿情况的通报》(粤医改办函〔2019〕18号)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总体充分补偿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儿科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具体项目见附表1、2)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加收20%调整。

  五、实施时间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

  附件:1.湛江市六岁以下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加收20%项目表

  2.湛江市六岁以下儿童临床手术治疗加收20%项目表


  附件1

  湛江市六岁以下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加收20%项目表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1

310100017-*

侧脑室穿刺术

2

310100019-*

硬脑膜下穿刺术

3

310100020-*

周围神经活检术

4

310100033-*

周围神经毁损术

5

310300089-*

睑结膜伪膜去除冲洗

6

310300091-*

取结膜结石

7

310300093-*

眼部脓肿切开引流术

8

310300094-*

球结膜下注射

9

310300102-*

角膜异物剔除术

10

310300105-*

泪小点扩张

11

310300106-*

泪道探通术

12

310401026-*

耳鸣检查

13

310401035-*

硬性耳内镜检查

14

310401036-*

电耳镜检查                              

15

310401037-*

耳显微镜检查

16

310401039-*

上鼓室冲洗术

17

310401040-*

鼓膜穿刺术

18

310402002-*

前鼻镜检查

19

310403002-*

喉频谱仪检查

20

310403007-*

间接鼻咽镜检查

21

310403008-*

硬性鼻咽镜检查

22

310403012-*

间接喉镜检查

23

310403013-*

支撑喉镜检查

24

310604006-*

经皮穿刺肺活检术

25

310605005-*

经纤支镜透支气管壁肺活检术

26

310605008-*

经纤支镜特殊治疗

27

310800002-*

骨髓活检术

28

310800027-*

脾穿刺术

29

310901003-*

硬性食道管镜检查

30

310901004-*

纤维食管镜检查

31

310901005-*

经食管镜取异物

32

310901006-*

食管腔内支架置入术

33

310901007-*

经胃镜食管静脉曲张治疗

34

310901008-*

食管狭窄扩张术

35

310901010-*

经内镜食管瘘填堵术

36

310902007-*

经胃镜胃内支架置入术

37

310902010S-*

超细经鼻电子胃镜检查

38

310903001-*

经胃镜胃肠置管术

39

310903003-*

经十二指肠镜胆道结石取出术

40

310903004-*

小肠镜检查

41

310903006-*

乙状结肠镜检查

42

310903007-*

经内镜肠道球囊扩张术

43

310903008-*

经内镜肠道支架置入术

44

310903009-*

经内镜结肠治疗

45

310903012-*

肠套叠手法复位

46

310903015S-*

超声肠镜检查

47

310903017S-*

疝气手法复位

48

310904001-*

直肠镜检查

49

310904003-*

肛门镜检查

50

310905003-*

肝穿刺术

51

310905004-*

经皮肝穿刺门静脉插管术

52

310905008-*

膈下脓肿穿刺引流术

53

310905009-*

肝囊肿硬化剂注射治疗

54

310905010-*

经皮肝穿胆道引流术(PTCD)

55

310905011-*

经内镜胆管内引流术+支架置入术

56

310905012-*

经内镜鼻胆管引流术(ENBD)

57

310905017-*

经皮经肝胆道镜胆管狭窄内瘘术

58

310905021-*

胆道球囊扩张术

59

311000019-*

经皮肾盂镜取石术

60

311000020-*

经尿道输尿管镜检查

61

311000034-*

膀胱镜尿道镜检查

62

311400003-*

皮肤活检术

63

311400057-*

皮下组织穿刺术

64

320100004-*

经皮静脉球囊扩张术

65

320100005-*

经皮静脉内支架置入术

66

320100006-*

经皮静脉内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术

67

320100010-*

经皮选择性静脉置管术

68

320300001-*

经皮肝穿刺肝静脉扩张术

69

320300003-*

经颈内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分流术(TIPS)

70

320600003-*

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球囊成形术

71

460000015-*

人工扩肛治疗

72

460000017-*

肛周坏死性筋膜炎清创术

73

460000018-*

肛门直肠周围脓腔搔刮术

  注:为有利于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在原项目编码后加“-*”。


  附件2

  湛江市六岁以下儿童临床手术治疗加收20%项目表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1

330201002-*

颅骨骨瘤切除术

2

330201005-*

脑脓肿穿刺引流术

3

330201006-*

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

4

330201007-*

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5

330201010-*

颅骨钻孔探查术

6

330201011-*

经颅眶肿瘤切除术

7

330201012-*

经颅内镜活检术

8

330201014-*

颅内多发血肿清除术

9

330201022-*

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

10

330201023-*

大静脉窦旁脑膜瘤切除+血管窦重建术

11

330201025-*

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

12

330201026-*

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

13

330201028-*

脑皮质切除术

14

330201029-*

大脑半球切除术

15

330201030-*

选择性杏仁核海马切除术

16

330201031-*

胼胝体切开术

17

330201032-*

多处软脑膜下横纤维切断术

18

330201033-*

癫痫病灶切除术

19

330201034-*

癫痫刀手术

20

330201035-1-*

脑深部电极置入术

21

330201035-2-*

脑深部电刺激术中微电极记录

22

330201035-3-*

脑深部电刺激术后程控

23

330201036-*

小脑半球病变切除术

24

330201037-*

脑干肿瘤切除术

25

330201038-*

鞍区占位病变切除术

26

330201040-*

经口腔入路颅底斜坡肿瘤切除术

27

330201042-*

经颅内镜第三脑室底造瘘术

28

330201043-*

经脑室镜胶样囊肿切除术

29

330201044-*

脑囊虫摘除术

30

330201045-*

经颅内镜经鼻蝶垂体肿瘤切除术

31

330201046-*

经颅内镜脑内囊肿造口术

32

330201047-*

经颅内镜脑内异物摘除术

33

330201048-*

经颅内镜脑室脉络丛烧灼术

34

330201049-*

终板造瘘术

35

330201050-*

海绵窦瘘直接手术

36

330201051-*

脑脊液漏修补术

37

330201052-*

脑脊膜膨出修补术

38

330201053-*

环枕畸形减压术

39

330201054-*

经口齿状突切除术

40

330201055-*

颅缝骨化症整形术

41

330201056-*

骨纤维异常增殖切除整形术

42

330201057-*

颅缝再造术

43

330201058-*

大网膜颅内移植术

44

330201059-*

立体定向颅内肿物清除术

45

330201060-*

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

46

330201061S-*

立体定向颅内病灶内放射粒子置入术

47

330201062S-*

立体定向颅内囊性病灶穿刺引流术

48

330201063S-*

脑功能区病变切除术

49

330300002-*

甲状旁腺腺瘤切除术

50

330300003-*

甲状旁腺大部切除术

51

330300004-*

甲状旁腺移植术

52

330300005-*

甲状旁腺细胞移植术

53

330300006-*

甲状旁腺癌根治术

54

330300011-*

甲状腺癌根治术

55

330300012-*

甲状腺癌扩大根治术

56

330300013-*

甲状腺癌根治术联合胸骨劈开上纵隔清扫术

57

330300014-*

甲状腺细胞移植术

58

330300019-*

胸腺移值术

59

330300020-*

胸腺细胞移植术

60

330300022-*

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切除术

61

330300023-*

恶性嗜铬细胞瘤根治术

62

330300024-*

微囊化牛肾上腺嗜铬细胞(BCC)移植术

63

330300025-*

肾上腺移植术

64

330300026S-*

甲状腺峡部+双侧叶部分切除术

65

330300027S-*

甲状腺单叶+峡部切除术

66

330300028S-*

神经母细胞瘤切除术

67

330401003-*

内眦韧带断裂修复术

68

330401010-*

游离植皮睑成形术

69

330401014-*

双行睫矫正术

70

330402009-*

泪道成形术

71

330403001-*

睑球粘连分离术

72

330403004-*

结膜囊成形术

73

330404001-*

表层角膜镜片镶嵌术

74

330404002-*

近视性放射状角膜切开术

75

330404008-*

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

76

330404009-*

角膜白斑染色术

77

330404010-*

角膜移植术

78

330404011-*

羊膜移植术

79

330404012-*

角膜移植联合视网膜复位术

80

330404013-*

瞳孔再造术

81

330405003-*

虹膜根部离断修复术

82

330405005-*

虹膜囊肿切除术

83

330405006-*

人工虹膜隔植入术

84

330405008-*

睫状体断离复位术

85

330405009-*

睫状体及脉络膜上腔放液术

86

330405010-1-*

光凝法

87

330405013-*

青光眼滤过术

88

330405014-*

非穿透性小梁切除+透明质酸钠凝胶充填术

89

330405015-*

小梁切开术

90

330405017-*

青光眼硅管植入术

91

330405021-*

巩膜缩短术

92

330405023S-*

青光眼引流阀植入联合异体巩膜覆盖术

93

330406007-*

人工晶体复位术

94

330406008-*

人工晶体置换术

95

330406009-*

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术

96

330406011-*

人工晶体睫状沟固定术

97

330406012-*

人工晶体取出术

98

330406013-*

白内障青光眼联合手术

99

330406016-*

穿透性角膜移植联合白内障囊外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三联术)

100

330406018-*

球内异物取出术联合晶体玻璃体切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四联术)

101

330406019-*

非正常晶体手术

102

330406020-*

晶体张力环置入术

103

330406021-*

人工晶体悬吊术

104

330406022S-*

晶体咬切术

105

330407001-*

玻璃体穿刺抽液术

106

330407002-*

玻璃体切除术

107

330407003-*

玻璃体内猪囊尾蚴取出术

108

330407004-1-*

激光法

109

330407005-1-*

激光法

110

330407005-2-*

冷凝法

111

330407005-3-*

电凝法

112

330407008-*

黄斑前膜术

113

330407009-*

黄斑下膜取出术

114

330407010-*

黄斑转位术

115

330407011-*

色素膜肿物切除术

116

330407012-*

巩膜后兜带术

117

330407013-*

内眼病冷凝术

118

330407014-*

硅油取出术

119

330408003-*

非常规眼外肌手术

120

330408004-*

眼震矫正术

121

330409001-*

球内磁性异物取出术

122

330409002-*

球内非磁性异物取出术

123

330409003-*

球壁异物取出术

124

330409004-*

眶内异物取出术

125

330409005-*

眼球裂伤缝合术

126

330409009-*

眼球摘除+植入术

127

330409010-*

义眼安装

128

330409011-*

义眼台打孔术

129

330409017-*

眼窝填充术

130

330409019-*

眼眶壁骨折整复术

131

330409020-*

眶骨缺损修复术

132

330409021-*

眶膈修补术

133

330409022-*

眼眶减压术

134

330409023-*

眼前段重建术

135

330409024-*

视神经减压术

136

330409025-*

眶距增宽症整形术

137

330409026-*

隆眉弓术

138

330409028-*

眉缺损修复术

139

330409029S-*

义眼座暴露修补术

140

330501002-*

耳道异物取出术

141

330501014-*

完全断耳再植术

142

330501015-*

部分断耳再植术

143

330501018-*

耳廓再造术

144

330501020-*

耳廓软骨取骨术

145

330502009-*

鼓室成形术

146

330502010-*

人工听骨听力重建术

147

330502011-*

经耳内镜鼓室探查术

148

330502013-*

咽鼓管再造术

149

330502015-*

完壁式乳突根治术

150

330502016-*

开放式乳突根治术

151

330502017-*

乳突改良根治术

152

330502019-*

经耳脑脊液耳漏修补术

153

330601003-*

鼻部分缺损修复术

154

330601004-*

鼻继发畸形修复术

155

330601007-*

鼻腔异物取出术

156

330601008-*

下鼻甲部分切除术

157

330601009-*

中鼻甲部分切除术

158

330601010-*

鼻翼肿瘤切除成形术

159

330601011-*

鼻前庭囊肿切除术

160

330601012-*

鼻息肉摘除术

161

330601015-*

鼻中隔软骨取骨术

162

330602004-*

鼻窦异物取出术

163

330602007-*

鼻外额窦开放手术

164

330602013-*

经鼻内镜鼻窦手术

165

330603004-*

经鼻视神经减压术

166

330605027-*

腮腺浅叶肿物切除术

167

330605028-*

腮腺全切除术

168

330606009-*

唇畸形矫正术

169

330606010-*

唇缺损修复术

170

330606028-*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局部组织瓣修复术

171

330606029-*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游离瓣移植修复术

172

330608001-*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大)

173

330608002-*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中)

174

330608003-*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小)

175

330608005-*

颌骨骨折颌间固定术

176

330608006-*

颌骨骨折外固定术

177

330608007-*

髁状突陈旧性骨折整复术

178

330702011-*

肺修补术

179

330703001-*

开胸冷冻治疗

180

330703002-*

开胸肿瘤特殊治疗

181

330703004-*

开胸止血术

182

330703008-*

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

183

330703011-*

胸壁外伤扩创术

184

330703016-*

胸内异物清除术

185

330703019-*

胸膜剥脱术

186

330801002-*

二尖瓣直视成形术

187

330801005-*

三尖瓣置换术

188

330801008-*

主动脉瓣直视成形术

189

330803002-*

心包剥脱术

190

330803005-*

心包开窗引流术

191

330803006-*

心外开胸探查术

192

330803007-*

心脏外伤修补术

193

330804050-*

肢体动静脉修复术

194

330804054-*

动静脉人工内瘘成形术

195

331001001-*

颈侧切开食道异物取出术

196

331001002-*

食管破裂修补术

197

331002004-*

远端胃大部切除术

198

331002008-*

全胃切除术

199

331002010-*

胃扭转复位术

200

331003006-*

肠扭转肠套叠复位术

201

331004001-*

直肠出血缝扎术

202

331004026-*

肛门成形术

203

331005001-*

肝损伤清创修补术

204

331005015-*

半肝切除术

205

331005016-*

肝三叶切除术

206

331008002-*

嵌顿疝复位修补术

207

331008004-*

脐疝修补术

208

331008005-*

腹壁切口疝修补术

209

331008008-*

剖腹探查术

210

331008009-*

开腹腹腔内脓肿引流术

211

331101001-*

肾破裂修补术

212

331101008-*

肾切除术

213

331101009-*

肾部分切除术

214

331104003-*

尿道会师术

215

331202006-*

睾丸鞘膜翻转术

216

331202008-*

睾丸附件扭转探查术

217

331202010-*

睾丸固定术

218

331204001-*

嵌顿包茎松解术

219

331301004-*

卵巢楔形切除术

220

331303032S-*

宫颈、外阴射频治疗

221

331304001-*

阴道异物取出术

222

331304002-*

阴道裂伤缝合术

223

331305001-*

外阴损伤缝合术

224

331501041-*

腰椎滑脱植骨融合术

225

331502005-*

神经吻合术

226

331502006-*

神经移植术

227

331502013-*

下肢神经探查吻合术

228

331505002-*

肱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29

331505003-*

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0

331505004-*

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1

331505005-*

肱骨内外髁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2

331505006-*

尺骨鹰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3

331505007-*

桡骨头切除术

234

331505008-*

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5

331505009-*

孟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6

331505010-*

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7

331505011-*

科雷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8

331505012-*

髋臼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39

331505013-*

股骨颈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

240

331505014-*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1

331505015-*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带血管蒂或肌蒂骨移植术

242

331505018-*

股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3

331505019-*

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4

331505020-*

胫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5

331505022-*

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6

331505023-*

三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47

331505024-*

肱骨干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248

331505025-*

尺桡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249

331505027-*

胫腓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250

331505028-*

开放折骨术

251

331505029-*

肱骨髁上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252

331505030-*

尺骨上1/3骨折畸形愈合+桡骨小头脱位矫正术

253

331505031-*

桡骨下端骨折畸形愈合矫正术

254

331505032-*

股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截骨内固定术

255

331505033-*

胫腓骨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256

331505034-*

踝部骨折畸形愈合矫形术

257

331505035-*

跟骨骨折切开复位撬拨术

258

331505036-*

距骨骨折伴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59

331505038-*

足部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60

331505039-*

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61

331505040S-*

肢体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支架固定术

262

331506021-*

踝关节稳定手术

263

331506022-*

腘窝囊肿切除术

264

331506023-*

肘关节稳定术

265

331508001-*

骨骺肌及软组织肿瘤切除术

266

331519012-*

指关节成形术

267

331519013-*

复合组织游离移植

268

331520002-*

指间或掌指关节侧副韧带修补术

269

331520003-*

手部外伤皮肤缺损游离植皮术

270

331520004-*

手外伤局部转移皮瓣术

271

331521008

手外伤清创术

272

331522016-*

跟腱断裂修补术

273

331603047-*

烧伤瘢痕切除缝合术

274

331603048-*

烧伤瘢痕切除松解植皮术

275

331604001-*

瘢痕畸形矫正术

276

331604025-*

轴型组织瓣形成术

277

331604028-*

游离皮瓣切取移植术

  注:为有利于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在原项目编码后加“-*”。


  附件2

  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实行加收2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市定价格

加收幅度

加收20%后价格

1

310100017-*

侧脑室穿刺术

125

20%

150

2

310100019-*

硬脑膜下穿刺术

135

20%

162

3

310100020-*

周围神经活检术

135

20%

162

4

310100033-*

周围神经毁损术

345

20%

414

5

310300089-*

睑结膜伪膜去除冲洗

17

20%

20.4

6

310300091-*

取结膜结石

20

20%

24

7

310300093-*

眼部脓肿切开引流术

38

20%

45.6

8

310300094-*

球结膜下注射

15

20%

18

9

310300102-*

角膜异物剔除术

30

20%

36

10

310300105-*

泪小点扩张

4

20%

4.8

11

310300106-*

泪道探通术

22

20%

26.4

12

310401026-*

耳鸣检查

49

20%

58.8

13

310401035-*

硬性耳内镜检查

40

20%

48

14

310401036-*

电耳镜检查                              

5

20%

6

15

310401037-*

耳显微镜检查

8

20%

9.6

16

310401039-*

上鼓室冲洗术

15

20%

18

17

310401040-*

鼓膜穿刺术

25

20%

30

18

310402002-*

前鼻镜检查

5

20%

6

19

310403002-*

喉频谱仪检查

28

20%

33.6

20

310403007-*

间接鼻咽镜检查

2.5

20%

3

21

310403008-*

硬性鼻咽镜检查

42

20%

50.4

22

310403012-*

间接喉镜检查

4

20%

4.8

23

310403013-*

支撑喉镜检查

97

20%

116.4

24

310604006-*

经皮穿刺肺活检术

160

20%

192

25

310605005-*

经纤支镜透支气管壁肺活检术

200

20%

240

26

310605008-*

经纤支镜特殊治疗

420

20%

504

27

310800002-*

骨髓活检术

95

20%

114

28

310800027-*

脾穿刺术

125

20%

150

29

310901003-*

硬性食道管镜检查

31

20%

37.2

30

310901004-*

纤维食管镜检查

125

20%

150

31

310901005-*

经食管镜取异物

244

20%

292.8

32

310901006-*

食管腔内支架置入术

490

20%

588

33

310901007-*

经胃镜食管静脉曲张治疗

370

20%

444

34

310901008-*

食管狭窄扩张术

400

20%

480

35

310901010-*

经内镜食管瘘填堵术

395

20%

474

36

310902007-*

经胃镜胃内支架置入术

490

20%

588

37

310902010S-*

超细经鼻电子胃镜检查

235

20%

282

38

310903001-*

经胃镜胃肠置管术

500

20%

600

39

310903003-*

经十二指肠镜胆道结石取出术

850

20%

1020

40

310903004-*

小肠镜检查

244

20%

292.8

41

310903006-*

乙状结肠镜检查

160

20%

192

42

310903007-*

经内镜肠道球囊扩张术

450

20%

540

43

310903008-*

经内镜肠道支架置入术

530

20%

636

44

310903009-*

经内镜结肠治疗

400

20%

480

45

310903012-*

肠套叠手法复位

150

20%

180

46

310903015S-*

超声肠镜检查

515

20%

618

47

310903017S-*

疝气手法复位

84

20%

100.8

48

310904001-*

直肠镜检查

120

20%

144

49

310904003-*

肛门镜检查

40

20%

48

50

310905003-*

肝穿刺术

125

20%

150

51

310905004-*

经皮肝穿刺门静脉插管术

330

20%

396

52

310905008-*

膈下脓肿穿刺引流术

126

20%

151.2

53

310905009-*

肝囊肿硬化剂注射治疗

300

20%

360

54

310905010-*

经皮肝穿胆道引流术(PTCD)

450

20%

540

55

310905011-*

经内镜胆管内引流术+支架置入术

840

20%

1008

56

310905012-*

经内镜鼻胆管引流术(ENBD)

350

20%

420

57

310905017-*

经皮经肝胆道镜胆管狭窄内瘘术

555

20%

666

58

310905021-*

胆道球囊扩张术

600

20%

720

59

311000019-*

经皮肾盂镜取石术

1300

20%

1560

60

311000020-*

经尿道输尿管镜检查

280

20%

336

61

311000034-*

膀胱镜尿道镜检查

252

20%

302.4

62

311400003-*

皮肤活检术

27

20%

32.4

63

311400057-*

皮下组织穿刺术

100

20%

120

64

320100004-*

经皮静脉球囊扩张术

1550

20%

1860

65

320100005-*

经皮静脉内支架置入术

1550

20%

1860

66

320100006-*

经皮静脉内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术

2450

20%

2940

67

320100010-*

经皮选择性静脉置管术

1000

20%

1200

68

320300001-*

经皮肝穿刺肝静脉扩张术

1420

20%

1704

69

320300003-*

经颈内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分流术(TIPS)

1550

20%

1860

70

320600003-*

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球囊成形术

1150

20%

1380

71

460000015-*

人工扩肛治疗

42

20%

50.4

72

460000017-*

肛周坏死性筋膜炎清创术

420

20%

504

73

460000018-*

肛门直肠周围脓腔搔刮术

290

20%

348

74

330201002-*

颅骨骨瘤切除术

995

20%

1194

75

330201005-*

脑脓肿穿刺引流术

1480

20%

1776

76

330201006-*

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

1700

20%

2040

77

330201007-*

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1000

20%

1200

78

330201010-*

颅骨钻孔探查术

1090

20%

1308

79

330201011-*

经颅眶肿瘤切除术

2665

20%

3198

80

330201012-*

经颅内镜活检术

1690

20%

2028

81

330201014-*

颅内多发血肿清除术

2240

20%

2688

82

330201022-*

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

2963

20%

3555.6

83

330201023-*

大静脉窦旁脑膜瘤切除+血管窦重建术

5040

20%

6048

84

330201025-*

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

2604

20%

3124.8

85

330201026-*

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

3510

20%

4212

86

330201028-*

脑皮质切除术

2500

20%

3000

87

330201029-*

大脑半球切除术

2500

20%

3000

88

330201030-*

选择性杏仁核海马切除术

2500

20%

3000

89

330201031-*

胼胝体切开术

2500

20%

3000

90

330201032-*

多处软脑膜下横纤维切断术

2500

20%

3000

91

330201033-*

癫痫病灶切除术

2500

20%

3000

92

330201034-*

癫痫刀手术

2520

20%

3024

93

330201035-1-*

脑深部电极置入术

4032

20%

4838.4

94

330201035-2-*

脑深部电刺激术中微电极记录

840

20%

1008

95

330201035-3-*

脑深部电刺激术后程控

252

20%

302.4

96

330201036-*

小脑半球病变切除术

2950

20%

3540

97

330201037-*

脑干肿瘤切除术

5040

20%

6048

98

330201038-*

鞍区占位病变切除术

2830

20%

3396

99

330201040-*

经口腔入路颅底斜坡肿瘤切除术

3280

20%

3936

100

330201042-*

经颅内镜第三脑室底造瘘术

2250

20%

2700

101

330201043-*

经脑室镜胶样囊肿切除术

2800

20%

3360

102

330201044-*

脑囊虫摘除术

1960

20%

2352

103

330201045-*

经颅内镜经鼻蝶垂体肿瘤切除术

3780

20%

4536

104

330201046-*

经颅内镜脑内囊肿造口术

2300

20%

2760

105

330201047-*

经颅内镜脑内异物摘除术

2210

20%

2652

106

330201048-*

经颅内镜脑室脉络丛烧灼术

2500

20%

3000

107

330201049-*

终板造瘘术

1900

20%

2280

108

330201050-*

海绵窦瘘直接手术

3670

20%

4404

109

330201051-*

脑脊液漏修补术

3520

20%

4224

110

330201052-*

脑脊膜膨出修补术

1920

20%

2304

111

330201053-*

环枕畸形减压术

2500

20%

3000

112

330201054-*

经口齿状突切除术

2500

20%

3000

113

330201055-*

颅缝骨化症整形术

2500

20%

3000

114

330201056-*

骨纤维异常增殖切除整形术

2500

20%

3000

115

330201057-*

颅缝再造术

2300

20%

2760

116

330201058-*

大网膜颅内移植术

1920

20%

2304

117

330201059-*

立体定向颅内肿物清除术

2280

20%

2736

118

330201060-*

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

3600

20%

4320

119

330201061S-*

立体定向颅内病灶内放射粒子置入术

3427

20%

4112.4

120

330201062S-*

立体定向颅内囊性病灶穿刺引流术

2900

20%

3480

121

330201063S-*

脑功能区病变切除术

3600

20%

4320

122

330300002-*

甲状旁腺腺瘤切除术

900

20%

1080

123

330300003-*

甲状旁腺大部切除术

980

20%

1176

124

330300004-*

甲状旁腺移植术

600

20%

720

125

330300005-*

甲状旁腺细胞移植术

2520

20%

3024

126

330300006-*

甲状旁腺癌根治术

2520

20%

3024

127

330300011-*

甲状腺癌根治术

1550

20%

1860

128

330300012-*

甲状腺癌扩大根治术

1900

20%

2280

129

330300013-*

甲状腺癌根治术联合胸骨劈开上纵隔清扫术

2450

20%

2940

130

330300014-*

甲状腺细胞移植术

暂不定价

20%


131

330300019-*

胸腺移值术

暂不定价

20%


132

330300020-*

胸腺细胞移植术

暂不定价

20%


133

330300022-*

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切除术

1580

20%

1896

134

330300023-*

恶性嗜铬细胞瘤根治术

2200

20%

2640

135

330300024-*

微囊化牛肾上腺嗜铬细胞(BCC)移植术

2520

20%

3024

136

330300025-*

肾上腺移植术

2510

20%

3012

137

330300026S-*

甲状腺峡部+双侧叶部分切除术

1400

20%

1680

138

330300027S-*

甲状腺单叶+峡部切除术

1290

20%

1548

139

330300028S-*

神经母细胞瘤切除术

2250

20%

2700

140

330401003-*

内眦韧带断裂修复术

1060

20%

1272

141

330401010-*

游离植皮睑成形术

1200

20%

1440

142

330401014-*

双行睫矫正术

1000

20%

1200

143

330402009-*

泪道成形术

1200

20%

1440

144

330403001-*

睑球粘连分离术

1350

20%

1620

145

330403004-*

结膜囊成形术

1180

20%

1416

146

330404001-*

表层角膜镜片镶嵌术

1200

20%

1440

147

330404002-*

近视性放射状角膜切开术

1200

20%

1440

148

330404008-*

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

1300

20%

1560

149

330404009-*

角膜白斑染色术

1310

20%

1572

150

330404010-*

角膜移植术

1450

20%

1740

151

330404011-*

羊膜移植术

1100

20%

1320

152

330404012-*

角膜移植联合视网膜复位术

3060

20%

3672

153

330404013-*

瞳孔再造术

1030

20%

1236

154

330405003-*

虹膜根部离断修复术

1160

20%

1392

155

330405005-*

虹膜囊肿切除术

1200

20%

1440

156

330405006-*

人工虹膜隔植入术

1120

20%

1344

157

330405008-*

睫状体断离复位术

1200

20%

1440

158

330405009-*

睫状体及脉络膜上腔放液术

1000

20%

1200

159

330405010-1-*

光凝法

1200

20%

1440

160

330405013-*

青光眼滤过术

1210

20%

1452

161

330405014-*

非穿透性小梁切除+透明质酸钠凝胶充填术

1280

20%

1536

162

330405015-*

小梁切开术

1210

20%

1452

163

330405017-*

青光眼硅管植入术

1100

20%

1320

164

330405021-*

巩膜缩短术

1020

20%

1224

165

330405023S-*

青光眼引流阀植入联合异体巩膜覆盖术

1040

20%

1248

166

330406007-*

人工晶体复位术

1380

20%

1656

167

330406008-*

人工晶体置换术

1600

20%

1920

168

330406009-*

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术

1500

20%

1800

169

330406011-*

人工晶体睫状沟固定术

2090

20%

2508

170

330406012-*

人工晶体取出术

1280

20%

1536

171

330406013-*

白内障青光眼联合手术

1764

20%

2116.8

172

330406016-*

穿透性角膜移植联合白内障囊外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三联术)

1800

20%

2160

173

330406018-*

球内异物取出术联合晶体玻璃体切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四联术)

2960

20%

3552

174

330406019-*

非正常晶体手术

1150

20%

1380

175

330406020-*

晶体张力环置入术

250

20%

300

176

330406021-*

人工晶体悬吊术

2400

20%

2880

177

330406022S-*

晶体咬切术

816

20%

979.2

178

330407001-*

玻璃体穿刺抽液术

800

20%

960

179

330407002-*

玻璃体切除术

1700

20%

2040

180

330407003-*

玻璃体内猪囊尾蚴取出术

2100

20%

2520

181

330407004-1-*

激光法

1200

20%

1440

182

330407005-1-*

激光法

2100

20%

2520

183

330407005-2-*

冷凝法

1700

20%

2040

184

330407005-3-*

电凝法

1700

20%

2040

185

330407008-*

黄斑前膜术

2270

20%

2724

186

330407009-*

黄斑下膜取出术

2450

20%

2940

187

330407010-*

黄斑转位术

暂不定价

20%


188

330407011-*

色素膜肿物切除术

2300

20%

2760

189

330407012-*

巩膜后兜带术

850

20%

1020

190

330407013-*

内眼病冷凝术

540

20%

648

191

330407014-*

硅油取出术

1550

20%

1860

192

330408003-*

非常规眼外肌手术

1120

20%

1344

193

330408004-*

眼震矫正术

1722

20%

2066.4

194

330409001-*

球内磁性异物取出术

1080

20%

1296

195

330409002-*

球内非磁性异物取出术

1060

20%

1272

196

330409003-*

球壁异物取出术

1000

20%

1200

197

330409004-*

眶内异物取出术

1060

20%

1272

198

330409005-*

眼球裂伤缝合术

1120

20%

1344

199

330409009-*

眼球摘除+植入术

780

20%

936

200

330409010-*

义眼安装

150

20%

180

201

330409011-*

义眼台打孔术

暂不定价

20%


202

330409017-*

眼窝填充术

1300

20%

1560

203

330409019-*

眼眶壁骨折整复术

1300

20%

1560

204

330409020-*

眶骨缺损修复术

1300

20%

1560

205

330409021-*

眶膈修补术

1300

20%

1560

206

330409022-*

眼眶减压术

1200

20%

1440

207

330409023-*

眼前段重建术

1680

20%

2016

208

330409024-*

视神经减压术

1630

20%

1956

209

330409025-*

眶距增宽症整形术

1600

20%

1920

210

330409026-*

隆眉弓术

1080

20%

1296

211

330409028-*

眉缺损修复术

1200

20%

1440

212

330409029S-*

义眼座暴露修补术

1050

20%

1260

213

330501002-*

耳道异物取出术

125

20%

150

214

330501014-*

完全断耳再植术

1200

20%

1440

215

330501015-*

部分断耳再植术

1008

20%

1209.6

216

330501018-*

耳廓再造术

1200

20%

1440

217

330501020-*

耳廓软骨取骨术

330

20%

396

218

330502009-*

鼓室成形术

1350

20%

1620

219

330502010-*

人工听骨听力重建术

1700

20%

2040

220

330502011-*

经耳内镜鼓室探查术

800

20%

960

221

330502013-*

咽鼓管再造术

1000

20%

1200

222

330502015-*

完壁式乳突根治术

1000

20%

1200

223

330502016-*

开放式乳突根治术

1000

20%

1200

224

330502017-*

乳突改良根治术

985

20%

1182

225

330502019-*

经耳脑脊液耳漏修补术

1550

20%

1860

226

330601003-*

鼻部分缺损修复术

800

20%

960

227

330601004-*

鼻继发畸形修复术

850

20%

1020

228

330601007-*

鼻腔异物取出术

30

20%

36

229

330601008-*

下鼻甲部分切除术

250

20%

300

230

330601009-*

中鼻甲部分切除术

250

20%

300

231

330601010-*

鼻翼肿瘤切除成形术

600

20%

720

232

330601011-*

鼻前庭囊肿切除术

390

20%

468

233

330601012-*

鼻息肉摘除术

340

20%

408

234

330601015-*

鼻中隔软骨取骨术

400

20%

480

235

330602004-*

鼻窦异物取出术

700

20%

840

236

330602007-*

鼻外额窦开放手术

500

20%

600

237

330602013-*

经鼻内镜鼻窦手术

1260

20%

1512

238

330603004-*

经鼻视神经减压术

2520

20%

3024

239

330605027-*

腮腺浅叶肿物切除术

720

20%

864

240

330605028-*

腮腺全切除术

1200

20%

1440

241

330606009-*

唇畸形矫正术

600

20%

720

242

330606010-*

唇缺损修复术

600

20%

720

243

330606028-*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局部组织瓣修复术

1700

20%

2040

244

330606029-*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游离瓣移植修复术

2200

20%

2640

245

330608001-*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大)

1000

20%

1200

246

330608002-*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中)

490

20%

588

247

330608003-*

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小)

200

20%

240

248

330608005-*

颌骨骨折颌间固定术

320

20%

384

249

330608006-*

颌骨骨折外固定术

350

20%

420

250

330608007-*

髁状突陈旧性骨折整复术

1300

20%

1560

251

330702011-*

肺修补术

2150

20%

2580

252

330703001-*

开胸冷冻治疗

1450

20%

1740

253

330703002-*

开胸肿瘤特殊治疗

1550

20%

1860

254

330703004-*

开胸止血术

1450

20%

1740

255

330703008-*

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

1670

20%

2004

256

330703011-*

胸壁外伤扩创术

1020

20%

1224

257

330703016-*

胸内异物清除术

1500

20%

1800

258

330703019-*

胸膜剥脱术

1500

20%

1800

259

330801002-*

二尖瓣直视成形术

3700

20%

4440

260

330801005-*

三尖瓣置换术

3700

20%

4440

261

330801008-*

主动脉瓣直视成形术

3700

20%

4440

262

330803002-*

心包剥脱术

3000

20%

3600

263

330803005-*

心包开窗引流术

600

20%

720

264

330803006-*

心外开胸探查术

980

20%

1176

265

330803007-*

心脏外伤修补术

3600

20%

4320

266

330804050-*

肢体动静脉修复术

1450

20%

1740

267

330804054-*

动静脉人工内瘘成形术

1550

20%

1860

268

331001001-*

颈侧切开食道异物取出术

1150

20%

1380

269

331001002-*

食管破裂修补术

1550

20%

1860

270

331002004-*

远端胃大部切除术

1560

20%

1872

271

331002008-*

全胃切除术

1900

20%

2280

272

331002010-*

胃扭转复位术

1150

20%

1380

273

331003006-*

肠扭转肠套叠复位术

990

20%

1188

274

331004001-*

直肠出血缝扎术

500

20%

600

275

331004026-*

肛门成形术

1450

20%

1740

276

331005001-*

肝损伤清创修补术

1680

20%

2016

277

331005015-*

半肝切除术

1700

20%

2040

278

331005016-*

肝三叶切除术

1750

20%

2100

279

331008002-*

嵌顿疝复位修补术

1000

20%

1200

280

331008004-*

脐疝修补术

810

20%

972

281

331008005-*

腹壁切口疝修补术

810

20%

972

282

331008008-*

剖腹探查术

1150

20%

1380

283

331008009-*

开腹腹腔内脓肿引流术

1150

20%

1380

284

331101001-*

肾破裂修补术

1550

20%

1860

285

331101008-*

肾切除术

1600

20%

1920

286

331101009-*

肾部分切除术

1900

20%

2280

287

331104003-*

尿道会师术

1680

20%

2016

288

331202006-*

睾丸鞘膜翻转术

750

20%

900

289

331202008-*

睾丸附件扭转探查术

850

20%

1020

290

331202010-*

睾丸固定术

750

20%

900

291

331204001-*

嵌顿包茎松解术

250

20%

300

292

331301004-*

卵巢楔形切除术

1100

20%

1320

293

331303032S-*

宫颈、外阴射频治疗

345

20%

414

294

331304001-*

阴道异物取出术

160

20%

192

295

331304002-*

阴道裂伤缝合术

590

20%

708

296

331305001-*

外阴损伤缝合术

450

20%

540

297

331501041-*

腰椎滑脱植骨融合术

1510

20%

1812

298

331502005-*

神经吻合术

1130

20%

1356

299

331502006-*

神经移植术

1500

20%

1800

300

331502013-*

下肢神经探查吻合术

1150

20%

1380

301

331505002-*

肱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830

20%

996

302

331505003-*

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830

20%

996

303

331505004-*

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830

20%

996

304

331505005-*

肱骨内外髁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030

20%

1236

305

331505006-*

尺骨鹰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830

20%

996

306

331505007-*

桡骨头切除术

1000

20%

1200

307

331505008-*

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200

20%

1440

308

331505009-*

孟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135

20%

1362

309

331505010-*

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350

20%

1620

310

331505011-*

科雷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000

20%

1200

311

331505012-*

髋臼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450

20%

1740

312

331505013-*

股骨颈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

1285

20%

1542

313

331505014-*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280

20%

1536

314

331505015-*

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带血管蒂或肌蒂骨移植术

1730

20%

2076

315

331505018-*

股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240

20%

1488

316

331505019-*

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985

20%

1182

317

331505020-*

胫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450

20%

1740

318

331505022-*

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000

20%

1200

319

331505023-*

三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500

20%

1800

320

331505024-*

肱骨干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1150

20%

1380

321

331505025-*

尺桡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1150

20%

1380

322

331505027-*

胫腓骨骨折不愈合切开植骨内固定术

1450

20%

1740

323

331505028-*

开放折骨术

1000

20%

1200

324

331505029-*

肱骨髁上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1150

20%

1380

325

331505030-*

尺骨上1/3骨折畸形愈合+桡骨小头脱位矫正术

1400

20%

1680

326

331505031-*

桡骨下端骨折畸形愈合矫正术

1000

20%

1200

327

331505032-*

股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截骨内固定术

1400

20%

1680

328

331505033-*

胫腓骨骨折畸形愈合截骨矫形术

1400

20%

1680

329

331505034-*

踝部骨折畸形愈合矫形术

1120

20%

1344

330

331505035-*

跟骨骨折切开复位撬拨术

750

20%

900

331

331505036-*

距骨骨折伴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050

20%

1260

332

331505038-*

足部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350

20%

1620

333

331505039-*

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320

20%

1584

334

331505040S-*

肢体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支架固定术

1620

20%

1944

335

331506021-*

踝关节稳定手术

875

20%

1050

336

331506022-*

腘窝囊肿切除术

640

20%

768

337

331506023-*

肘关节稳定术

1560

20%

1872

338

331508001-*

骨骺肌及软组织肿瘤切除术

1450

20%

1740

339

331519012-*

指关节成形术

800

20%

960

340

331519013-*

复合组织游离移植

1550

20%

1860

341

331520002-*

指间或掌指关节侧副韧带修补术

520

20%

624

342

331520003-*

手部外伤皮肤缺损游离植皮术

850

20%

1020

343

331520004-*

手外伤局部转移皮瓣术

950

20%

1140

344

331521008-*

手外伤清创术

125

20%

150

345

331522016-*

跟腱断裂修补术

800

20%

960

346

331603047-*

烧伤瘢痕切除缝合术

700

20%

840

347

331603048-*

烧伤瘢痕切除松解植皮术

1300

20%

1560

348

331604001-*

瘢痕畸形矫正术

850

20%

1020

349

331604025-*

轴型组织瓣形成术

1000

20%

1200

350

331604028-*

游离皮瓣切取移植术

2520

20%

3024

  注:为有利于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公立医疗机构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实行加收2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基在原项目编码后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部规2021—8

  

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湛教〔20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湛府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践情况,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湛府规〔2020〕4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且持有有效期内《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的A、B、C类人才的子女。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本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中小学校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工作。各有关中小学校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接收工作。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下列规定给予教育优待服务:

  (一)A、B类人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其个人意愿和工作生活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申报入读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居住地或工作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为市直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安排。

  (三)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执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意愿优先安排到报读的学校就读。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从市外中小学校转入我市中小学校,由用人单位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符合条件转入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中小学校的优待政策,按照户籍学生的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五)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到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教育优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报。有关持卡人填写《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见附件1、可在湛江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并于当年5月15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子女关系说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说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持卡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审核意见,并填写《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教育优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5月31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须将汇总表和持卡人提交的材料报送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申请入读或转入市直属学校的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优待安置。市教育局或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6月20日前,由市教育局或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复核结果在本局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应优待。

  第六条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要将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的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检查监督,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对接收数量较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学校,给予表扬;对落实政策不积极、拒收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单位和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湛教〔2017〕80号)期满自动失效,以往文件中有关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附件:1.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此略

  2.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教育优待情况汇总表,此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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