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期政府公报(总第46期)
目??? 录
市政府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湛府〔2019〕21号)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19〕3号)
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湛江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规〔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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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湛府〔201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姜建军: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曹兴: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交通运输、公路、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重点项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联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陈光祥:市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农业农村、扶贫、水务、雷州青年运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人民武装、双拥、民政、残联、气象、供销社工作。
黄勇武: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特运、信访工作;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武警湛江市支队、湛江边防检查站。
欧先伟:副市长,负责商务、口岸、科技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物业管理工作;联系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王再华:副市长,援疆。
陈伟杰:副市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海洋、土地储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公积金、城市更新工作;联系湛江海东新区。
崔青: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湖光岩风景区、地方志、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关工委。
黄明忠: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业项目、通信、电力、烟草专卖、投资促进工作;联系军民融合、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民族宗教和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罗建君:市政府党组成员,兼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主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陈才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市长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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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做好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湛府办〔20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推动2019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89项重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和10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纳入2019年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主动担当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89项重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10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2019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实效”的干劲,凝心聚力谋发展,担当作为促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
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办的重点工作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对所承办事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措施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科室;要会同协办单位开展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协办单位要按照分工与牵头单位主动对接,勠力同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期报告,全程督查
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承办的重点督办事项、民生实事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进展情况。从2019年3月起,89项重点督办事项,逢双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10件民生实事,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进展情况;10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每月结束后15日内报告进展情况。报告内容须包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报告要真实及时,简明扼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各牵头单位负起牵头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牵头组织、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等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市政府督查室要全过程跟踪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将视情况对进展缓慢事项采取下达预警函、督办函、批评书、挂牌督办、提请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要适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考核问效,奖惩并举
《政府工作报告》89项重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和10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坚持奖惩并举,用结果说话,对抓落实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分解表
??????????? 2.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督办分解表
??????????? 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10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督办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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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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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湛江市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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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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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方案
湛府规〔2019〕5号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小微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及其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支持小微工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为抓手,为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和发展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做出湛江贡献。
二、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市促企业上规模工作组,由黄明忠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心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小穗、市统计局局长甘强任副组长,市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减轻新升规企业的负担,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用地支持等有效措施,力争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0家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按不低于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4家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大对库内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进一步减轻新升规企业的负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2018-2020年度每年新升规企业净增数量对各县(市、区)给予奖励,每净增1户奖励3万元,新上规模企业实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贴息率在12%以内,资金在省财政“小升规”奖励资金和市促进企业上规模500万元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开展企业培训等服务活动。新升规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改变的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对企业升规后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对企业升规后补缴原有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的,可暂缓加收滞纳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全市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积极为新升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不收取贷款保证金。风险补偿资金要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新升规企业的融资业务。进一步发挥“湛江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培育库内企业的精准服务。(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湛江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用地支持。研究解决新升规企业的用地需求,对新升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新升规企业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对新升规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支持新升规企业人才的子女入学。出台政策,大力推动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子女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就近免试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市、县、镇各级政府新升规企业直通车制度。将升规5年内的企业作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中小企业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的重点支持对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府部门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确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市促企业上规模工作组的作用,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小升规”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强对全市“小升规”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小升规”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市领导予以约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督查室)
(九)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省、市的做法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成长发展中的困难。加强政策宣传推介,开展落实效果评估,确保企业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贯彻落实。市促企业上规模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对分解下达的任务负起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小升规”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市做法,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作协调机制,将市下达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形成层层抓落实,级级有责任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由责任单位牵头协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
(二)加强宣传,营造小微企业争先升规的良好氛围。以落实“小升规”政策为重点,深入宣传国家、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小微企业广泛知晓,用足用活政策。要加强典型宣传报道,树立一批“小升规”的先进案例,增强“小升规”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小微企业争先升规的良好氛围。
本工作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主要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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