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醒及时参加湛江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公告
根据《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湛江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告》《湛江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2月集中扣费公告》精神,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已于2025年2月28日截止,除特殊群体外,未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已统一作停保处理。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目前有个别群众因未关注本人银行账号是否已与税务部门、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及银行账号余额变化情况,导致未能在集中征缴期成功缴费参保而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即使重新参保后,在待遇等待期内产生就医费用也无法报销。为此,我局特别提醒居民朋友:请再次确认是否参加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如未参保,请及时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自行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缴费,避免突发疾病时因存在待遇等待期而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如不确定是否已参保缴费,请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或他人参保情况,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本人参保情况。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