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湛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湛府通〔2025〕2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9月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规定,现将划定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湛江段(以下简称广湛铁路湛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位置信息
广湛铁路正线DK355+450~DK420+191。湛江北动车所及走行线,走行线左线DZZDK0+000~DZZDK2+028,走行线右线DZYDK0+000~DZYDK2+039。
二、划定范围
(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
(二)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高速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50米、高速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50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三)根据上述有关法规规定及规划设计,广湛铁路湛江段线路里程及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表所示。
广湛正线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湛江北动车所及走行线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三、勘界立桩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
(二)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在广湛铁路湛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安全规定
(一)在广湛铁路湛江段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二)广湛铁路湛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各自保护区并存;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要充分考虑对铁路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