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十三项、第十六项、第三十七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5-02-28 11:21:5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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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六项、第十三项、第十六项、第三十七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3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759-3381556
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第十三项、第十六项、第三十七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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