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4年第四批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精神,《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要求和规定,9月24日至10月16日我中心组织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联合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医保现场评估小组,分别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19家医疗机构和新申请医保定点的24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19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评估情况
合格19家,其中3家拟予以新增门特病种资格,12家拟予以职工住院定点资格,4家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1.廉江市新民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2.廉江市横山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3.廉江市营仔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4.廉江市车板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5.廉江市石城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6.廉江市塘蓬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7.廉江市和寮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8.廉江市河唇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9.廉江市吉水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10.廉江市石岭镇第二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11.廉江市雅塘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12.徐闻县西连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13.徐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拟予以职工门特病种: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
14.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职工及居民门特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
15.徐闻百霖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特定病种。
16.湛江中医学校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7.湛江赤坎兴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8.湛江开发区中杰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9.湛江开发区护祐西医诊所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二、24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23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黄府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发区东简分店;2.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万达店;3.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锦绣华景店;4.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盛和园东区分店;5.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区海东广场分店;6.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区申蓝宝邸分店;7.湛江市养天和九济堂长更大药房有限公司;8.湛江市惠生堂药房有限公司;9.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原宇花园店;10.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远洋城店;11.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上悦城店;12.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区爱琴海分店;13.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区新澳城市花园分店;14.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翰林苑分店;15.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章金河店;16.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章麻海路店;17.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章太平分店;18.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太平二分店;19.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赤坎金城分店;20.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卓越维港分店;21.湛江市时代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坎区鼎能分店;22.湛江市赤坎区喜运药房;23.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海湾郦都分店。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开发区分店,不合格原因:未能按规定销售处方药。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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