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信创新能源(廉江)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洋大学(编制主体)编制的《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 编:524043
联系人及电话:王书第,0759-3114021;黄成平,0759-3107610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ckbzxfd666@163.com
附件:《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日
廉江市车板镇200兆瓦光伏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