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报批稿)听证会的公告
湛自然资(公告)〔2021〕601号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湛江市各县市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二、听证会地点: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二楼202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对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促进全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代表组成:听证会将根据需要将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民主党派代表、相关县(市、区)政府代表、环保志愿者代表、村民代表参加;同时,听证会还接受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听证申请,听证代表总人数20人。
五、申请听证方式
(一)申请人可通过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下载听证会申请表或复印张贴公告所附的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报名的,须经单位同意并盖章,持本人身份证件、听证会申请表,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办理申请手续;以公民身份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本次听证不接受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申请。
(二)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下午5:30前。报名结束后,我局将按照报名顺序对申请人听证资格予以审核,并在举行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材料,如申请人数超出听证代表分配名额的,其余人员可以旁听。
六、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须持个人身份证按规定参加听证会。未按时间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湛江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七、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9-3399085 传真:0759-3383533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报批稿)听证会报名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报批稿)听证会报名表
备注:1. 本表可复印使用。
2. 申请个人代表无需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