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公示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公示

时间:2018-01-08 00:00: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位于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区金德路北侧、银溪路东侧的宗地,属“三旧”改造项目用地,我局按有关规定编制出让方案,并经市政府2017年12月29日组织会审通过。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湛府〔2014〕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宗地的出让方案公示。公示期5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我局土地利用科反映。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日

 

 

 

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区金德路北侧、银溪路东侧7051.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麻章经济开发区金德路北侧、银溪路东侧的宗地,属“三旧”改造范围内的旧村庄改造项目用地,业经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地政〔2013〕75号文批复,同意将该宗地由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章村麻章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方案(二)》和《关于麻章区麻章镇麻章村麻章经济合作“三旧”改造合作开发事项的会谈纪要》,经村民代表大会代表2/3以上人员开会表决同意,由麻章经济合作社与广州中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湛江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湛江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广州中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78%的股权转让给廉江市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三旧”改造项目。按有关规定,拟定协议出让方案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一)位置:湛江市麻章经济开发区金德路北侧、银溪路东侧。

(二)出让面积:7051.8平方米(约10.58亩)。

(三)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城市道路用地、非定位路用地。

(四)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五)宗地现状:原有建筑面积2301.77平方米已拆除,现场已平整;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通水、通电、通路。

二、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三、受让方:湛江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按湛城规(规划)[2012]548号和湛城规(建管)[2017]212号文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为7051.8平方米(约10.58亩)。

(二)用地使用性质及面积

1、城镇住宅用地:面积5077.5平方米(可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部分占总用地20%)。

2、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38.3平方米(不纳入技术经济指标核算)。

3、非定位路用地:面积1736平方米(纳入技术经济指标核算)。

(三)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3847.25平方米(不兼容商业);该地兼容20%商业用地,该部分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4.0,如实施商业布局,即本地块内居住部分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9077.8平方米,商业部分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450.8平方米,本地块内可建计算容积率面积合共24528.6平方米。

2、建筑密度:≤25%。

3、建筑高度:建筑限高在80米以内(自室外地平算起),超过该高度须征求民航部门的意见。

4、上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均属允许的最大限值。

其它规划条件和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548号和湛城规(建管)[2017]212号文。

五、宗地评估价

根据湛城规(规划)[2012]548号文设定的规划条件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旧”改造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计收问题的通知》(湛府函[2017]198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开摇珠,委托广东千福田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东荣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和湛江市诚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评估机构评估该宗土地的出让市场价格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上述三家机构评估的结果为:宗地的出让市场价格总地价平均数为人民币叁仟零伍万柒仟贰佰陆拾柒元整(小写:30,057,267.00元),约284.10万元/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价格总地价平均数为人民币壹仟捌佰零叁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8,034,400.00元),约170.46万元/亩。经核算,评估的出让市场价与集体土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差平均值为壹仟贰佰零贰万贰仟捌佰陆拾柒元整(小写:12,022,867.00元),约113.64万元/亩。

六、宗地出让价

土地出让金总价为4,809,147.00元。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湛府函〔2012〕338号),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40%收取,即该宗地应收土地出让金总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万零玖仟壹佰肆拾柒元整(小写:4,809,147.00元),约45.46万元/亩。土地出让价款已经我局2017年第十三次局长办公会议会审通过。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

(二)交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否则解除出让合同。

(三)付款方式:转账。

(四)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湛城规(规划)[2012]548号、湛城规(建管)[2017]212号文设定的规划条件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图.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5c15b0dbf5beafad8eb450e251eff8ce";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