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8-14 09:21:45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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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0.304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林口村林口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026公顷(耕地0.2256公顷<全部为旱地>、其他草地0.07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023公顷,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