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用海续期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用海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港池、蓄水和透水构筑物
总面积120.6021公顷(港池118.2217公顷,透水构筑物2.3804公顷)
30年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