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府批准实施《湛江市海洋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抵御海洋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日前,湛江市政府批准实施《湛江市海洋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防治设施空间规划示意图
《规划》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联合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是全国首个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市级海洋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规划》充分衔接现有国家、省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海洋观测网规划、生态海堤建设规划等海洋防灾减灾相关规划,在充分考虑湛江风暴潮、海浪、赤潮、海啸等8类海洋灾害风险隐患现状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观测、预警、生态、护岸、避难、应急、信息化、科技、科普9大方面的防灾减灾任务,落实海洋综合观监测网、海岸防护、避难疏散等设施空间布局方案,提出建设与“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3类海洋减灾示范试点,助力湛江创建海洋预警监测强市。
《规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构建与湛江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防灾减灾体系,推动湛江市加快实现“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总目标总任务。目标到2035年,高质量、高标准建成省内领先、面向全国的海洋防灾减灾现代化先进服务体系。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总工室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