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米稔村矿区器皿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协议方式出让公示
湛自然资(公示)〔2021〕1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拟将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米稔村矿区器皿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让人
湛江市源通硅砂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坡塘路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米稔村矿区器皿玻璃用石英砂矿
开采矿种:玻璃用砂
地理位置: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米稔村东侧约1.3km处
开采范围:面积0.20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
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6.2米至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开采,目前形成了6个历史采空区,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已开采的资源量为14.24万吨。
开采规模:14.6万吨/年
资源储量:截止2019年9月30日,矿区范围内保有控制的器皿玻璃用石英砂矿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81.4万吨,水洗率96.58%。综合利用剥离物(填土层、粘土层及砂质泥炭)体积约为7.33万立方米
出让年限:6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
三、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该项目为按照《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湛霞法执字第144-8号)协助以湛江市源通硅砂有限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延续。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对于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转为采矿权没有完成有偿处置的,在办理延续登记前需要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符合其他情况情形。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31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0759-3399085,0759-3393822(传真)
五、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