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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的批复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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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的批复

湛府海审〔2021〕4号
时间:2021-05-28 10:45: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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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海域使用权证(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续期的申请》(湛港石化请〔202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海域使用权(国海证094408002S号)续期,用海年限为2020年3月1日至2050年9月30日。项目使用海域总面积为3.0328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2。

  二、请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两个月内,按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附件)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凭海域使用金缴纳收据,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配号手续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项目用海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停止施工,将变化情况上报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域。

  四、项目用海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不得违法违规用海,霞山区要依据批准的宗海界址范围对本项目用海进行监督,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严禁超范围用海和擅自改变用海方式,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发现违法用海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

  五、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是海域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使用海域。

  附件:1.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用海界址点坐标

  2.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用海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

  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

  用海界址点坐标

界址点坐标(采用CGCS2000坐标系)

序号

北纬(N)

东经(E)

1

21°09′16.836″

110°24′8.897″

2

21°09′16.834″

110°24′9.266″

3

21°09′16.628″

110°24′10.727″

4

21°09′28.688″

110°24′12.058″

5

21°09′28.706″

110°24′11.866″

6

21°09′30.266″

110°24′12.135″

7

21°09′30.656″

110°24′12.177″

8

21°09′30.853″

110°24′12.198″

9

21°09′31.109″

110°24′9.894″

10

21°09′30.332″

110°24′9.839″

11

21°09′22.794″

110°24′8.948″

12

21°09′19.135″

110°24′8.528″

13

21°09′17.33″

110°24′8.323″

14

21°09′17.266″

110°24′8.947″

  



附件2:

  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

  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

  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用海续期已经批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9〕3号)等相关规定,两个项目所在海域等别为三等。透水构筑物用海需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本项目本次需要缴纳2020—2021年度、2021—2022年度共2年的海域使用金19.591888万元。

  具体测算为: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石化码头项目(原205码头扩容改造工程)总用海面积3.0328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征收标准为3.23万元/(公顷·年),需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9.795944万元。

  请你单位在规定日期内,按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海域使用金30%部分即5.877566万元缴入中央国库,70%部分即13.714322万元缴入湛江市国库。

  附件: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陈宇璇,联系电话:0759-3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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