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解决我市2007年4月前已划拨、出让的建设用地在办理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因未明确容积率而造成无法核计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代拟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qy201202@126.com)
恳请支持。
附件: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新)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doc
附件2、起草说明《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