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主体)编制的《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编:524043
联系人:莫乃善
联系电话:0759-3114021
传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8日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2023.4.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