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主体)编制的《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 31 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 编:524043
联 系 人:黄成平
联系电话:0759-3107610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巴斯夫液散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