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编制主体)编制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邮 编:524022
联 系 人:黄成平
联系电话:0759-3107610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ckbzxfd666@163.com
附件:《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7日
广东粤电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