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 11 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邮 编:524022
联系人及电话:王书第,0759-3100858;黄成平,0759-3107610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ckbzxfd666@163.com
附件:《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6日
公示稿-《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