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湛府通〔2021〕8号
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6)〔2020〕35号
批准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批准用途:城市建设用地(朝南路项目)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麻章区麻章镇金川路南侧,由麻章区麻章镇金川路为起点往南,至政通西路再往南580米,项目线路全长约1.737公里。(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征地公告的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6)〔2020〕35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该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