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编制的通知
湛机编办〔2019〕244号
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增设海洋规划与经济科和城镇规划管理科的请示》(湛自然资(国土)发〔2019〕1883号)文悉。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现就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海洋规划与经济科。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拟订海洋强市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海洋领域重大问题的建议;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沿海县(市、区)海洋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指导沿海县(市、区)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实施海洋经济创新专项;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现代海洋产业聚集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指导构建沿海县(市、区)海洋经济调查统计体系,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相关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承担海洋领域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做好海洋军民融合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相关内设机构职能作相应调整。
二、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
三、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调整后,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5名。其他机构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