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湛江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公示
时间:2017-04-28 16:15:00 来源: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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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珠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7〕76号),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有关要求,现将《湛江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4月28日至5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或邮寄至市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6号)。
附件:《湛江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4月28日
(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李亚春,电话:310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