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赤坎区农业局: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食安委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强化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水产品抽检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及执法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加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产品生产源头安全,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粤海渔函[2017]399号)、《关于开展我省水产养殖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执法每月一行动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188号)和《关于下达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的通知》(粤海渔函[2016]64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2016年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湛海渔[2017]80号)、《 2017年湛江市水产品 “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湛海渔函〔2017〕165号)和《湛江市2017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渔政函[2017]8号﹚等相关实施方案,会同省渔政总队、市渔政支队和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村镇以及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东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茂名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等有检测机构,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和监控行动,针对生产过程用药、用饲、三项纪录、检测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执法查处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执法车辆78台次,对10个县﹙市、区﹚225家水产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抽检。其中:廉江市检查9家单位抽样5家单位20个样本、遂溪县检查32家单位抽样9家单位28个样本、雷州市检查58家单位抽样20家单位70个样本、徐闻县检查24家单位抽样24家单位117个样本、开发区检查35家单位抽样21家单位57个样本、坡头区检查15家单位抽样6家单位24样本、吴川市检查15家单位抽样12家单位44样本、赤坎区检查28家单位抽样20家单位47样本、霞山区检查15家单位抽样15家单位30样本。查理违规案145宗,罚款7万元。其中查处检测超标案7宗,罚款6万元(1宗在办);查处违规用药1宗,罚款1万元;上报流通环节风险检测超标案2宗;查处检测超标结业案1 宗;发整改通知书41宗、口头警告78宗。案件办结率达100%。发动媒体宣传2次,印发宣传资料720份。有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将中央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上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平衡的情况,有些地方存在投入力量不足,排查隐患不彻底,监管覆盖面不足等情况,希望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努力,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充实力量,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附件:2017年上半年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查处情况汇总表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8日
抄送:省渔政总队、省厅质安处;
市渔政支队,各渔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