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客货共线(I类变更)站场补充征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湛自然资(国土)公告〔2019〕213号
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经原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预审字〔2014〕244号批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原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以铁计函〔2012〕1615号文批复通过,2015年2月该项目整体报批完成组卷上报,201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共批准该项目建设用地289.8817公顷。2018年7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湛江东岛铁路调整湛江西至钢厂段为客货共线铁路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499号)批复同意变更设计范围和增加工程内容,变更为客货共线后,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客货共线(I类变更)站场需补充征地2.5442公顷,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新建湛江东海岛铁路客货共线(Ⅰ类变更)站场补充征地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东海岛铁路两侧(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该项目征收土地面积共2.5442公顷,其中农用地2.3838公顷(耕地1.3034公顷、林地0.9118公顷、其他农用地0.1686公顷),建设用地0.1604公顷。按行政区域分:
麻章区范围内需征收土地2.1543公顷,其中农用地1.9939公顷(耕地0.9180公顷、林地0.9118公顷、其他农用地0.1641公顷),建设用地0.1604公顷。
开发区范围内需征收土地0.3899公顷,其中农用地0.3899公顷(耕地0.38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铁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麻章区: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0万元/亩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耕地、其他农用地按5.23万/亩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