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293线田寮村至海洋大学段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
湛自然资(国土)公告〔2019〕445号
省道S293线田寮村至海洋大学段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业经原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以湛国土资(规保)〔2017〕632号批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湛江市发改局以湛发改交通〔2017〕549号批复通过,项目用地面积约32.0598公顷(不含原有道路),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收回)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路段,第一段为田寮村至上塘村段,项目路线起于麻章区田寮村(与国道228线相交处),自北向南经过田寮村东侧、于甘林村西侧与渝湛高速湛江出入口相接、在南畔村南侧跨越粤海铁路、进入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终点位于上塘村,本段长8.02公里;第二段为车路溪至海洋大学段,起点位于冯家塘上村,先后与县道670十字交叉及湖光快线T型交叉,之后经过古河村、于克初村西侧与县道669线十字交叉、再与雷湖快线形成T型交叉后进蜈蚣岭、交椅岭南侧、广东海洋大学北侧、月岭村、群井村,终点位于湖光镇东田村(与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及湛江疏港大道(一期)连接),本段长12.507公里,本项目两段路线全长20.527公里。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该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面积共32.0598公顷,其中农用地24.9616公顷(耕地14.0114公顷、园地7.3197公顷、林地2.7620公顷、其他农用地0.8685公顷),建设用地6.5836公顷,未利用地0.5146公顷。按行政区域分:
麻章区范围内需征收(收回)土地31.9599公顷,其中农用地24.8617公顷(耕地13.9115公顷、园地7.3197公顷、林地2.7620公顷、其他农用地0.8685公顷),建设用地6.5836公顷,未利用地0.5146公顷。
遂溪县范围内需征收(收回)土地0.0999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9公顷(耕地0.0999公顷)。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四、安置途径:采用货币、留用地和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留用地安置原则上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实施。
五、拟征收(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关于印发省道S293线田寮村至海洋大学段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自然资(国土)发〔2019〕1878号)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