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湛国用(1998)字第0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