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林兆鹏)
湛自然资(公示)〔2025〕040号
时间:2025-02-08 17:58:16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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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林鹤飞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林兆鹏
不动产坐落: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 62号 301房
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 1796701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107.4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体育北路 15号湛江商务大厦 7楼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59-3192380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2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