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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36号天誉花园11号楼1621号公寓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粤(2024)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少珍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