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204号
蔡志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802009002GB00004F00080193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潮路5号恒大帝景公馆9号楼2405房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4年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