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绿华路16号城市假日花园11幢C202号房的《房地产权证》(粤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08684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086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进涛、刘小芬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