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义务人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8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 广东银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胡兴、 周晶晶 |
| 湛江市霞山区华荣路16号朗晴园3号楼8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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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粤(2019)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96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 胡兴、 周晶晶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坡头支行 |
| 湛江市霞山区华荣路16号朗晴园3号楼8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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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