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7)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65094号、粤(2017)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65095号 《不动产权证书》 | 张庭、 张云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28号湛江万达广场11号楼290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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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粤(2017)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3770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 抵押权人 |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28号湛江万达广场11号楼2906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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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