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义务人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预坡麻房字第20009439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莫华荣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湛江市海东新区海湾南路6号启达东海岸一期9、10幢1座2605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