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珍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426839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三十八条的规定继承人蔡德林,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德林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