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61)
《集体土地使用证》
庞观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坡头区南调办姓庞村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