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宝莲庵因保管不善,将湛国用(2013)第5006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宝莲庵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