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3)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6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陈觉
抵押权人
湛江市海东新区申蓝路1号申蓝宝邸17号楼1804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