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菲、胡跃木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南68号安兴大厦B2305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79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菲、胡跃木
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