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1780074号《房地产权证》 | 黄土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5幢一门第一层 |
|
2 | 粤(2018)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0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 湛江市坡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抵押权人 |
|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5幢一门第一层 |
|
3 | 粤房地证字第1780075号《房地产权证》 | 黄土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5幢二门第一层 |
|
4 | 粤(2018)湛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09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 湛江市坡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抵押权人 |
|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5幢二门第一层 |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