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大成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100041721号《湛江市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湛江市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大成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