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明园路2号商住楼C3号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478533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此《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钦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