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9号美地花园1号住宅楼1504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3066号、粤(2021)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306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玉年、苏玉乾
2023年 7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