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桂立)
时间:2023-07-14 11:36: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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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3号锦华海滨花园20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618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桂立
2023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