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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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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15:46:3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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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中心大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扎实高效推进自然资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作风建设

  我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获评首批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评选出“五星党支部”12个。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纪委及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共134次。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认真开展纠治规划审验领域不正之风、纠治矿产资源保护领域不正之风、不动产“登记难”、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百姓心为心促作风强服务”活动,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法,精准提出了18个项目选题,深化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全局干部作风能力和工作成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排查我局共有475个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603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书籍,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应对风险解决问题。制定《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配套文件,明确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和具体要求,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动普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普法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湛江建设。我局高度重视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工作,我市县镇村绿化累计植树167.23万株(含沿海乡村种植红树林13.1万株),占计划任务92.5万株的180.79%,在全省乡村绿化工作推进会议上被省委组织部多次点名表扬。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以百姓心为心,推动登记服务提质增效”的要求,我局联合市住建局、税务局等部门深入推进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市实现自然人存量房转移登记“1天办结”,办结率达99%以上。该经验做法获得省纪委以工作简报形式作为典型事实向全省通报。审慎稳妥推进吴川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成吴川市吴阳镇东边村入市示范项目成功挂网,达成我市“百千万工程”阶段性目标;促成塘尾街道高屋村入市示范项目成功挂网,首宗采取“先租后让”灵活供地方式的建设用地项目,属优化营商环境的试点案例探索。积极研究推动我市红树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市政府于2024年1月10日印发了《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是全省首个针对红树林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今年我局召开党组会23次、党组扩大会议22次、局长办公会议8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问题,局长还定期听取自然资源有关法治建设的亮点汇报,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恪守职责,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安排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受委托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作为、谁应诉”原则,确保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努力做到应出尽出,今年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56宗,我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4宗,出庭应诉率为96.43%,达到市政府指定的不低于90%的目标要求。我局印发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组织领导干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率100%,优秀率100%。通过强化内部学法氛围,本年度我局新增1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增8人通过能力测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我局及时公布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湛江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等纳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事项按照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执行,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局设立宣教法规科承担法制审核、监督依法行政和法律宣传等职责,科室现有5名公务人员,其中4人通过法律资格考试,3人已经成为我局的公职律师。我局聘请了广东承诺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民赐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聘请律师代理行政应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通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流程图》《委托律师提供行政应诉案件服务流程图》《委托律师提供行政复议案件服务流程图》等,优化委托法律顾问的流程和明晰双方的职责,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先后起草了《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湛江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历史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通知》《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江市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部规2023-25)《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办法(2024年修订)》《湛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2023-2025年)》《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程序制定,制定的流程完备、规范,为我市自然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与重要支撑。同时,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并制定计划,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今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工作,拟清理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

  四是全面推动57365线路检测中心。我局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调整和更新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执法公示等信息专栏,方便群众查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优化申请指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多元便民沟通机制。今年,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61份,承办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协助信息公开申请函件25份,高效准确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实提高全市卫片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全年共召开十场次专场培训会,参加人数约1500人次,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时督导镇街政府(街道办)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严格按照规程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职业道德和风险应对教育,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法人员主动作为,履职得当,接受监督。

  二是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我局指导各镇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使用“两平台”。我局制定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公示平台公布了并明确适用《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以日常执法和土地督察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及时对各地依法履行职责和查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以查促训,我市执法案卷基本能达到《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粤府法〔2017〕65号)标准。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利用信访举报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行政执法不规范的事项,今年我局没有收到、受理行政执法不规范的信访事项。

  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行政检查制。我局依法开展202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检期间,1家测绘资质单位已主动注销测绘资质,26家测绘资质单位均符合测绘资质条件;27家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为“批合格”,5家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为“批不合格”,我局责令测绘成果质量批不合格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持续保持指导监督。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湛江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雷州市龙林苗木培育有限公司等持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开展检查,抽检14个苗批。被抽查的单位苗批质量合格、种苗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种苗档案齐全,检查结果如实及时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我局依法开展纠治矿产资源保护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已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制度和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的通知》、《湛江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安排采石采矿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使用林地报批流程以及各层级批后监管职责等环节。现共已追缴非法开采案件罚没款2849.19万元,督促责任单位立案查处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案件3宗、开展生态欠账项目修复18宗,落实跟踪评估;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深化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贯彻落实《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森林法官”等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共享、执法司法支持、联合督导督办等方式,促进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处置,新增违法案件1宗已开展赔偿调查,进入司法裁判程序案件2宗,进入磋商环节案件2宗,已列入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3宗,后续我局代表市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准确反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力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山林权属纠纷。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作为,新增解决廉江市“二力城”、都市雅居、泰景广场,湛江经开区盛世花园1至3幢住宅楼、湛江经开区金地花园第8幢住宅楼和廉江市泰景广场等历史遗留“登记难”项目27个。全市共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项目55个,化解户数15178户;新增化解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纠纷4宗。深入群众解决问题,顺利化解国家和省交办信访案件405宗。

  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和整改措施。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行政应诉案件111件。生效的责令履行复议案件有3宗,1宗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宗电梯申请许可案件以及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案件,我局均依职权进行审查,规范开展后续处理工作。今年生效的法院判决责令履行案件有2宗,1宗不履行行政补偿职责案件,1宗土地抵押登记案件,我局收到法院裁决后迅速反应,与行政相对人联系,自觉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组织参加了省厅举办“宪法宣传周”领导干部学法辅导活动等培训视频讲座,2024“红树林之城”湛江半程马拉松活动,完成各类普法知识问卷。通过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知识趣味答题活动、举行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第55个“世界地球日”、第 34个“全国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爱鸟日、测绘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所属分局、下属单位的执法力量普遍薄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均衡;三是不动产登记类案件比例居高不下且不利判决多集中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原由不同部门管理的林权证、房地分头管理等历史原因较多,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导致问题集中于一个部门,不利判决也相应集中于一个部门,案件数量和不利判决数显得尤为突出,从已经发放的权属证在诉讼中的审理情况看,因权属来源不明、办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被作出不利判决的情况均有发生,有此前信息不互通、程序意识不强、不同历史时期行政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同等多方面的原因。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各项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和新平台,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和典型案例的推送宣传,逐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应诉管理。不动产确权登记案件关系相关权利人的重大民事权益,登记结果直接影响物权效力,对社会经济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是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引发最多的行政行政诉讼案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依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应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业务培训,特别对争议率较高的土地、不动产登记纠纷等方面处理实务培训。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及时对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过持续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五)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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