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经审查,我局对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如下:
一、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207-440823-04-01-919397)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该项目涉及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经依法批准。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证书编号:用字第440800202300002号;
核发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207-440823-04-01-919397;
建设单位名称: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 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2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 2022 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2〕157号);
拟用地面积(含地类明细):总面积75.6392公顷,其中,农用地68.0317公顷(耕地33.3204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7.2771公顷,未利用地0.3304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和附城镇,建设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道路全长约15.8080公里,主线设计速度80km/h,项目总投资15.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