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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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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时间:2024-01-17 16:50:2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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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我局对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如下:

  一、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302-440881-04-01-855313)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证书编号:用字第440800202300001号;

  核发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302-440881-04-01-855313;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湛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湛交规〔2017〕5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增设兰海高速公路(原渝湛高速)龙头沙港互通立交的批复》(粤交规〔2014〕1095 号);

  拟用地面积(含地类明细):总用地面积11.8601公顷;其中农用11.1142公顷(耕地2.866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745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廉江市青平镇渝湛高速公路与拟建县道青车线交汇处,建设标准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1.315km,项目总投资18860.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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