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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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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

时间:2020-12-25 15:15: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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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用字第440000202000013号

  核发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500千伏安澜(湛南)输变电工程项目塔基用地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882-44-02-037860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项目建设依据:《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粤能〔2018〕11号)

  项目拟选位置位于雷州市英利镇幸福农场

  拟用地面积(含地类明细):总用地面积1.2784公顷。

  拟建设规模: 47座塔基,每座塔基用地面积为272平方米。

  500千伏安澜(湛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塔基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经审查,我局对500千伏安澜(湛南)输变电工程塔基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如下:

  一、500千伏安澜(湛南)输变电工程塔基用地(统一项目代码:2020-440882-44-02-037860)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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